今早開例會時,有同事話有一份報紙報導我們賣了一幢大廈,價錢非常低,其實,十劃都未有一撇,不過報紙亦講明只是傳聞。同事覺得報紙不負責任,連傳聞都可以報導,什麼事不能報導。
傳媒已經變成YouTuber ,經常將一些不實傳聞報導。YouTuber冇問題,因為很少YouTuber用真名,最多用乜哥物哥,IP地址又在國外,受害人想告都冇辦法,但報紙在香港登記,如果報導太多傳聞,只會傷害報紙的公信力,但現在做傳媒的人唔理得咁多,最緊要吸眼球,其他都是次要,公信力,更加唔值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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