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同幾位同事去睇一個舖位,去到交通燈,行人是紅燈,有同事已經過了馬路,但我唔敢,同事明白,如果我被人影了相,上了報紙,證據確鑿衝紅燈,就唔能夠話食了死貓。
有立法局議員真係夠膽,竟然逆線行車,雖然事後道歉,又話堪察過環境,唔會有意外,都講明是意外,又點會預先知道,議員應該知道,在香港做官以及公職,是要很小心,因為會被人監察,最近有官員上載一些優惠,不但自己要辭官,甚至累埋上司,極有可能要丟官,甚至惹官非,有咁嘅實例,仲夠膽逆線行車,真係佩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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