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去到茶餐廳,有客人話有人向傳媒投訴,在三亞食了四隻瀨尿蝦,超過1000元人民幣,餐廳老闆俾人公審,點知突然間死咗,風口立刻轉哂,有人話瀨尿蝦好似手臂咁長,一啲都唔貴,現在當事人就大鑊了。
老闆話,貴唔貴唔緊要,最緊要是明碼實價,嫌貴可以唔食,甚至可以報警,食完之後自己爆料話太貴,希望公審那間餐廳,老人家真係冇乜道德,老實說,在國內處理那些事件比香港嚴得多,一個電話就可以令餐廳立即停業,但如果發覺餐廳基本上是明碼實價,只是當事人不滿,投訴的人可能要面對刑事責任,唔係冇事當冇講過。
上一則:
Javascript must be enabled to use this form.
敬請留言者自律。本網站保留刪除/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。